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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12-11 18:25

      福建省自考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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