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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0月自考免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1-06-02 16:33

自考科目十多门,大部分地区一年考两次,全部通过一般花费2-3年,大家在报考时可了解院校发布的免考通知,免考几门课程,可大大缩短学习时长,减轻学习压力。

 

今天福建自考网小编跟大家聊聊自考免考的相关事项,一般而言有哪些课程可参与免考,免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申请10月自考免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免考规则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原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不参加免考的课程:

 

1.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2.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3.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哪些证书可申请免考

 

申请10月自考免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申请10月自考免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免考流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不同的院校免考政策不同,办理免考所需的材料也不一样,小编建议大家前往各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看各院校有关免考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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