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可以申请免考的科目
发布时间:2022-09-16 14:45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福建自考可以申请免考的科目
1.自考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其他学习形式的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前置学历层次相同或较低学历层次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要求相当的课程。
2.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和本科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
3.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或在校期间已修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相同名称的自考课程。
4.各类高校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或数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
5.各类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6.各类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7.各类高校物理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 可免考“物理(工)”和“物理(工)(实践)”课程。
8.各类高校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9.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报考,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10.凡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具体按《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执行。